順宗實錄 [唐]韓愈
《順宗實錄》,唐韓愈主撰,沈傳師、宇文籍參撰,李吉甫監修。五卷。書初成於唐元和九年(814)。以前史官韋處厚《先帝實錄》尚未周悉,因予重修。愈等於韋書削除常事,增補關於時政諸事凡十之六七,遂成此編。唐朝實錄除此外均已失傳,此書因係韓愈所撰,尚保存在《昌黎先生外集》中,使我們得以看到唐人所修實錄的真面目,與《大唐創業起居注》同為極珍貴的歷史文獻。《順宗實錄》按時序記述了唐順宗李誦在位八個月間事蹟,並上溯李誦在藩邸的情況,下延死後葬於豐陵。共計一萬二千五百餘字,內容超過《舊唐書‧順宗紀》三倍以上,其中記述王伾、王叔文執政革新朝政措施尤詳,為研究唐德宗至憲宗時期政局提供了較為豐富的資料。兩《唐書》、《資治通鑒》記述此段史事時多取材此書,但此書在唐代即有詳、略兩種本子,《舊唐書‧順宗紀》有些事,不見於今本《順宗實錄》,蓋今所傳為略本。此書自宋代以來一直收入《昌黎先生文集》所附《外集》卷六至卷十。另有《叢書集成》本等。
韓愈(768-824),唐懷州修武南陽(今河南修武東北)人,一說河南河陽(今孟縣東南)人,字退之。因韓氏郡望昌黎(治今遼寧義縣),遂以昌黎自稱。三歲而孤,寄居兄會家。好讀書,通六經百家之學。貞元進士。十八年(802),任四門博士,遷監察御史。曾上書諫宮市之弊,並請天旱免租,貶陽山令。永貞元年(805),遇赦遷江陵法曹參軍。元和後,歷任國子博士、中書舍人。十年,上書請征討淮西吳元濟,再次遭貶。十二年,以行軍司馬隨裴度平淮西,升為刑部侍郎。十四年,上書諫迎佛骨,貶潮州刺史,遷袁州刺史。穆宗即位,召為國子祭酒。轉兵部、吏部侍郎,京兆尹兼御史大夫。卒謚文,人稱韓文公。文學上反對六朝駢體,倡導古文運動,主張文道合一。散文如長江大河,氣勢雄渾,為唐宋八大家之首。詩亦自成一家。思想上反對佛老,力崇儒學,以繼承堯舜周孔孟道統自許,主張以仁義道德維繫統治秩序。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,維護中央集權。有《昌黎先生集》。(以上按黃永年之《唐史史料學》及《中國歷史大辭典‧隋唐五代史》)
是次錄文,據屈守元、常思春主編之《韓愈全集校注》(四川大學出版社,1996年)中之《順宗實錄》。該書是以宋刊廖瑩中世綵堂本為底本,校以宋刊祝充《音注》本、宋刊文讜《注》、王儔《補注》本、宋刊魏懷忠輯《五百家注》本、殘宋白文本五種及宋諸家校文等。原書附有詳盡校注,為省篇幅,網絡版暫謹摘錄諸本校勘異文較重要者供參考。
2004年10月7日 ver.1.0
三校其文,修訂訛脫數處。
2005年1月11日 ver.1.01
目錄
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
卷一(起藩邸,盡貞元二年二月)
順宗至德大聖大安孝皇帝,諱誦,德宗長子。母曰昭德皇后王氏。上元二年正月十二日生,大曆十四年封為宣王,建中元年立為皇太子。慈孝寬大,仁而善斷,留心藝學,亦微信尚浮屠法。禮重師傳,引見輒先拜。善隸書,德宗之為詩并他文賜大臣者,率皆令上書之。德宗之幸奉天,倉卒閒[1],上常親執弓矢,率軍後先導衛,備嘗辛苦。上之為太子,於父子閒慈孝交洽無嫌。每以天下為憂。德宗在位久,稍不假宰相權,而左右得因緣用事。外則裴延齡、李齊運、韋渠牟等,以姦佞相次進用。延齡尤狡險,判度支,務刻剥聚歛以自為功,天下皆怨怒。上每進見,候顏色,輒言其不可。至陸贄、張滂、李充等以毀譴,朝臣懼,諫議大夫陽城等伏閤極論。德宗怒甚,將加城等罪,內外無敢救者,上獨開解之,城等賴以免。德宗卒不相延齡、渠牟[2],上有力焉。
貞元二十一年癸巳,德宗崩。景申[3],上即位太極殿。冊曰:「維貞元二十一年,歲次乙酉,正月辛未朔,二十三日癸巳。皇帝若曰:『於戲!天下之大,實惟重器,祖宗之業,允屬元良。咨爾皇太子誦,睿哲溫恭,寬仁慈惠。文武之道,秉自生知;孝友之誠,發於天性。自膺上嗣,毓德春闈,恪慎于厥躬,袛勤于大訓。必能誕敷至化,安勸庶邦。朕寢疾彌留,弗興弗寤[4],是用命爾繼統,俾紹前烈,宜陟元后,永綏兆人。其令中書侍郎平章事高郢奉冊即皇帝位。爾惟奉若天道,以康四海,懋建皇極,以熙庶功,無忝我高祖太宗之休命。』」
上自二十年九月得風疾,因不能言,使四面求醫藥,天下皆聞知。德宗憂慼[5],形于顏色,數自臨視。二十一年正月朔,含元殿受朝。還至別殿,諸王親屬進賀,獨皇太子疾不能朝,德宗為之涕泣。悲傷歎息,因感疾,恍惚日益甚。二十餘日,中外不通兩宮安否,朝臣咸憂懼,莫知所為,雖翰林內臣亦無知者。二十三日,上知內外憂疑,紫衣麻鞋,不俟正冠出九仙門,召見諸軍使,京師稍安。二十四日宣遺詔,上縗服見百寮。二十六日即位。
上學書於王伾,頗有寵[6]。王叔文以碁進,俱待詔翰林,數侍太子碁。叔文詭譎多計,上在東宮,嘗與諸侍讀并叔文論政至宮市事。上曰:「寡人方欲極言之。」眾皆稱贊,獨叔文無言。既退,上獨留叔文,謂曰:「向者君奚獨無言?豈有意邪[7]?」叔文曰:「叔文蒙幸太子,有所見[8],敢不以聞。太子識當侍膳問安,不宜言外事。陛下在位久,如疑太子收人心,何以自解?」上大驚,因泣曰:「非先生,寡人無以知此[9]。」遂大愛幸。與王伾兩人相依附,俱出入東宮。聞德宗大漸,上疾不能言。伾即入,以詔召叔文入[10],坐翰林中使決事[11]。伾以叔文意入言於宦者李忠言,稱詔行下,外初無知者。
以檢校司空平章事杜佑攝冢宰兼山陵使[12],中丞武元衡為副使,宗正卿李紓為按行山陵地使[13],刑部侍郎鄭雲逵為鹵簿使[14]。又命中書侍郎平章事高郢撰哀冊文,禮部侍郎權德輿撰謚冊文,太常少卿許孟容撰謚議文[15]。
庚子,百寮請聽政。曰:「自漢以來[16],喪期之數,以日易月,而皆三日而聽政。我國家列聖亦克脩奉[17],罔或有違。況大行皇帝酌於故實,重下遺詔。今日至期,而陛下未親政事,羣臣不敢安。宜存大孝,以寧萬國,天下之幸。」不許,是月,昇泗州為上州。
二月辛丑朔。中書侍郎平章事臣郢,門下侍郎平章事臣珣瑜,檢校司空平章事臣佑奉疏曰:「大行皇帝知陛下仁孝,慮陛下悲哀,不即人心聽政事,故發遺詔,令一行漢氏之制。今陛下安得守曾閔匹夫之小行,忘皇王繼親之大孝,以虧臣子承順之義。」猶不許。
壬寅,宰臣又上言曰[18]:「陞下以聖德至孝,繼受寶命。宜奉先帝約束,以時聽斷,不可以久。」從之。
癸卯,朝百寮于紫宸門。杜佑前跪進曰:「陛下居憂過禮,羣臣懼焉。願一覩聖顏。」因再拜而起。左右乃為皇帝舉帽,百寮皆再拜。佑復奏曰:「陛下至性殊常,哀毀之甚,臣等不勝惶灼。伏望為宗廟社稷割哀強食[19]。」
景午,罷翰林陰陽、星卜、醫、相、覆、碁諸待詔三十二人[20]。初,王叔文以碁待詔。既用事,惡其與己儕類相亂,罷之。
己酉,易定節度使張茂昭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[21],餘如故。河北節度自至德已來不常朝覲,前年冬,茂昭來朝未還,故寵之。
辛亥[22],詔吏部侍郎韋執誼守左丞[23]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賜紫。初,執誼為翰林學士,知叔文幸於東宮,傾心附之。叔文亦欲自廣朋黨,密與交好。至是,遂特用為相。
乙卯,太常奏:「《禮》云:『喪,三年不祭。惟祭天地社稷。』《周禮》:圜鐘之均六變,天神皆降;林鐘之均八變,地示咸出。不廢天地之祭,不敢以卑廢尊也。樂者所以降神也,不以樂則祭不成。今遵遺詔,行易月之制。請制內遇祭輟樂,終制用樂。」從之。又奏:「《禮》:『三年不祭。』國家故事,未葬不祭宗廟。今請竢袝廟畢復常[24]。」從之。
辛酉,貶京兆尹李實為通州長史。詔曰[25]:「實素以宗屬[26],累更任使。驟升班列,遂極寵榮。而政乖惠和,務在苛厲。比年旱歉[27],先聖憂人,特詔逋租悉皆蠲免。而實敢肆誣罔,復令徵剥。頗紊朝廷之法,實惟聚斂之臣。自國哀以來,增毒彌甚,無辜斃踣,深所興嗟[28]。朕嗣守洪業,敷弘理道。寧容蠹政[29],以害齊人。宜加貶黜,用申邦憲。尚從優貸,俾佐遠藩。」實諂事李齊運,驟遷至京兆尹。恃寵強愎,不顧文法[30]。是時春夏旱,京畿乏食。實一不以介意[31]。方務聚斂徵求,以給進奉。每奏對,輒曰:「今年雖旱,而穀甚好。」由是租稅皆不免,人窮至壞屋賣瓦木貸麥苗以應官[32]。優人成輔端為謠嘲之,實聞之,奏輔端誹謗朝政,杖殺之。實遇侍御史王播於道,故事:尹與御史相遇,尹下道避。實不肯避,導騎如故。播詰讓導騎者,實怒,遂奏播為三原令,廷詬之。陵轢公卿已下[33],隨喜怒誣奏遷黜,朝廷畏忌之。嘗有詔免畿內逋租[34],實不行用詔書,徵之如初。勇於殺害,人吏不聊生。至譴,市里讙呼,皆袖瓦礫遮道伺之,實由間道獲免。
壬戌[35]。制:殿中丞皇太子侍書翰林待詔王伾可守左常侍[36],依前翰林待詔[37]。蘇州司功王叔文可起居舍人翰林學士。又以司勳員外郎翰林學士知制誥鄭絪為中書舍人,學士如故。又以給事中馮伉為兵部侍郎。以兵部員外郎史館修撰歸登為給事中,修撰如故。登、伉皆上在東宮時侍讀,以師傅恩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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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朱熹云:「『倉』或作『蒼』。」「閒」,祝(充)、文(讜)、魏(懷忠)本作「間」。下同。
[2] 文本「渠牟」上有一「韋」字。
[3] 「景」,原文當作「丙」,以避世祖諱,改為「景」。下同。
[4] 「寤」,文本作「悟」。
[5] 「慼」,文本作「蹙」。
[6] 祝、文、魏本「頗」上有一「伾」字。
[7] 「邪」,文本作「耶」。
[8] 魏本注云:「一有『寵』字。」
[9] 「無」,文本作「何」。
[10] 朱熹云:「或無『召』字,或無『入』字。」今按:祝、文、魏三本并無「召」、「入」二字。
[11] 朱熹云:「或無『決』字。」今按:文本無「使」字。祝本、魏本無「決」字。
[12] 朱熹云:「或無『兼』字。」「冢」,文本誤為「家」。
[13] 朱熹云:「紓,或作『杼』。」祝本「紓」作「杼」。李紓生平失考。
[14] 朱熹云:「逵,或作『達』。」祝本「逵」作「達」。鄭雲逵,滎陽人。兩唐書有傳。
[15] 「太常少卿」,原本及諸本並作「太常卿」。今按:許氏貞元末任職,舊書本傳作太常少卿,而《實錄》作太常卿。據官秩遷轉,元和初許氏不過侍郎。則貞元末,尚不得為正三品之太常卿。時太常卿為杜黃裳,當以舊傳為是。今本《實錄》「太常」下,當脫一「少」字。據補。「謚議文」,原本及諸本並作「議文」。今按:「議文」語不通。《文苑英華》卷八四○有許孟容《德宗謚議》一首。《唐大詔令集》卷十三題作《德宗神武孝文皇帝謚議》,《全唐文》卷四七九標目同。則《實錄》「議」上當脫一「謚」字。今據補。
[16] 朱熹云:「以,或作『已』。」文本「以」作「已」。
[17] 「列」,祝本、文本作「烈」。「脩」,魏本作「修」。
[18] 文本無「上」字。
[19] 「望」,文本作「惟」。
[20] 朱熹云:「三,或作『四』。」《舊唐書•順宗紀》:貞元二十一年二月「丙午,罷翰林醫工、相工、占星、射覆、冗食者四十二人。」
[21] 朱熹云:「或無『使』字。『可』,史作『兼』。」祝、文、魏本並無「使」字。《舊唐書•順宗紀》「可」作「兼」。
[22] 「辛亥」,朱熹云:「史作『辛卯』。」今按:《舊唐書•順宗紀》作「辛卯」,《新唐書•順宗紀》作「辛亥」。然二月辛丑朔,無辛卯,舊紀誤。
[23] 「侍郎」,朱熹云:「史作『郎中』。」今按:《舊唐書•順宗紀》作「郎中」,《新唐書•順宗紀》作「侍郎」。檢《舊唐書•韋執誼傳》及諸本《授韋執誼尚書左丞平章事制》,均作「郎中」,《實錄》誤。「左丞」,朱熹云:「史作『尚書右丞』。」中華書局點校本《舊唐書•順宗紀》校勘記云:「左丞,各本原作『右丞相』。據本書一三五《韋執誼傳》、《新書》卷七《順宗紀》改。」今檢順宗制文,實作「尚書左丞」,舊紀誤。
[24] 「三年」下之「不」字、「國家故事,未葬不祭」等九字,原本及諸本并脫,據《冊府元龜》卷九五一補。「竢」,祝、文、魏本並作「俟」。
[25] 「詔」,朱熹云:「此下或有『詞一道』三字。」祝本作「詔詞一道曰」。
[26] 朱熹云:「『曰』下或有『京尹』二字,或作『嗣道王實』。」祝本云:「一有『京尹』二字。」魏本云:「『實』上一有『京尹』二字。」
[27] 朱熹云:「『歉』或作『暵』。」祝本作「暵」。
[28] 「嗟」,文本作「嘆」。
[29] 「蠹」,文本作「弊」。
[30] 朱熹云:「『文』或作『乃』。」本文、魏本並作「乃」。
[31] 文本無「一」字。
[32] 朱熹云:「或無『貸』字。」祝、文、魏本並注:「一無『貸』字。」
[33] 朱熹云:「『陵』或作『凌』。」祝本注:「一作『凌』。」文本、魏本并作「凌」。「已」,魏本並作「以」。
[34] 「嘗」,祝本作「常」。
[35] 「壬戌」,朱熹云:「洪云:『史作壬寅,誤。』」今按:《舊唐書•順宗紀》作「壬寅」。然二月辛丑朔,無壬寅。
[36] 朱熹云:「『書』或作『讀』。今按:前云『上學書於王伾』,後云『以侍書得幸於上』,則此當從史作『書』為是。」祝、文、魏三本並作「侍讀」。
[37] 「依前翰林待詔」,朱熹云:「史作『充翰林學士』。」今按:《舊唐書•順宗紀》作「充翰林學士」。《舊唐書•王伾傳》作「依前翰林待詔」。